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 2023 年度校地科技合作培育项目管理工作安排,现启动项目结题相关工作。为保障结题流程规范、高效推进,确保项目成果完整归档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材料准备
1、结题报告:需严格按照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鄂尔多斯研究院校地科技合作培育项目结题报告》模板(可在研究院官网 “通知公告” 栏下载)填写,内容应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重点体现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、指标完成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、经费使用情况、经济社会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等核心信息,确保数据准确、逻辑清晰。
2、佐证资料:需同步提交与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、专利证书、论文发表证明、技术成果鉴定报告、合作单位反馈意见、经费支出凭证、成果应用实例等。所有材料须按类别分类整理,且需与附件 1 第二项 “取得主要成果” 的列示顺序保持一致,统一整合为 PDF 文件。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、来源可追溯。
3、结题答辩 PPT:需围绕项目概况、研究目标与内容、实施过程、关键技术突破、成果亮点、应用前景、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等核心模块制作,要求结构简洁明了、重点突出,便于答辩环节高效展示项目成果。
二、材料提交要求
所有材料需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,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“2023 校地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- 项目编号+名称 - 负责人姓名”,避免命名混乱影响材料审核。
请于2025 年 12 月 31 日 17:00 前发送至研究院指定邮箱:lngdeerdsyjy0221@163.com,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结题资格,将按项目管理办法处理。
提交前请务必仔细核对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,若存在材料缺失、填写不规范等问题,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其他事项
结题答辩具体时间、地点将另行通知,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,确保按时参加。
材料提交过程中若遇到相关问题,或对结题要求有疑问,请及时与研究院科技合作部联系。
联系人:王丽娜
联系电话:13940307025(微信同)
0477-3101893
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结题工作,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推进材料准备与提交工作,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完成。
特此通知。
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鄂尔多斯研究院
2025 年 12 月 8 日